基层财税制度建设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21  点击量:

《基层财税制度建设》
绪论:中国基层财税制度的建设与发展
     中国基层财税制度发展较晚,但很快便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回顾过去,才能更好地做好未来,做好当下。
第一节  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基层财税制度
       中国财税制度在新中国成立时就已诞生,但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因此财税制度的建立并不完整,这与国情有关。所谓计划经济,又称指令型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而这种体系下,国家在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各方面,都是由政府事先进行计划。有别于后来出现的市场经济,计划经济模式下,财税制度并没有得到完善的展开,市场经济来往有限,因此处于相对静止的阶段。
       部分事业单位,在这个阶段已经开始采取会计电算化的尝试,进行财税工作的申报等,但数量极少。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由于计算机技术应用会计领域的范围十分狭窄,涉及的业务十分单一,除了部分事业单位进行了简单的工资核算电算化尝试,其他基层部门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展开。因此,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比较缓慢。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国进入全新阶段的发展。这一时期,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中国财税管理体制随即迈开了改革的步伐。财政工作与经济发展关联密切,因此1970年、1985年和1994年,针对财税体制,中国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1980年,“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体制,促成财政体系的雏形形成,各个机构的自主权利增强。到了1994年,中国借鉴西方先进的财税制度,启动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财政体系经历了“放”与“收”、“集中”与“分散”的多次变革,各个部门的职能也经过了不断调整。加强财政支出的监管,构建全新的财政框架体系。
       除了制度上的不断调整,有关财税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恢复和优化,完善。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至1992年,这个阶段的主要方向,是财税法律的恢复期。代表性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随着法律法规的恢复,税收制度得以建立,并且对涉外税收也进行了一定关注,适应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需要。
       第二个阶段,是1923年。虽然仅仅只有一年,但这一年企业所得税的正式确立,彻底改变了中国商业模式的面貌,将新中国成立之后实行了30多年的国企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彻底改革,中国与世界潮流完全接轨。企业所得税的建立,为未来的民营企业腾飞奠定了基础。
       同时,从1990年开始,计算机的应用广泛展开。但是,在财政体系之中,由于相关计算机经验的不足,理论准备与人才培训不够,管理水平跟不上,导致了会计电算化在财政体系的推进较为缓慢,导致人力物力和财力大为浪费。
       第三个阶段,是1994年到1944年。这十年,中国财税制度在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工商税制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的工商税制改革,对未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次改革,提出了这些内容:全面改革流转税,对内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统一个人所得税,调整、撤并和开征其他一些税种,税种设置从过去的37个减少为23个,初步实现了税制的简化、规范和高效的统一。
       1994年的工商税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涉及内容最多的税制改革。至此,中国分税制体制明确建立,中央、地方事权的收支划分得到有效统筹。这次改革,改变了传统“放权让利”的改革思路,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财政收入快速提升,财政宏观调控的力量得到加强。
       到了1999年,财税体制的改革更加深化。这次改革,游离于体制之外的各项收费改为统一征税,让财税体制更加规范化,支出也得到了有效规范。财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目标的进行了明确定位,并由此将改革带上了财税体制整体框架的重新构造之路,公共财政体制的框架更为完善。
 第二节  2001年以后的财税制度改革
        2001年,中国通过WTO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经济全方位与全球接轨。因此,新千年之后的财税改革,进入更加快速发展的阶段,更加符合全球经济的特点。
       在此之前的2000年,部门预算改革正式开始,标志着财政体系更加透明化、规范化。到了2201年,“收支两条线”改革的推行,以及2003年政府采购制度全面实施,中国财税制度的改革越来越具有市场化的特点,更加满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得到明确。政府间财政关系和财政支付制度得到了有效的统一,税收体系更加科学、公平,经济税收环境得到很大改善。这次改革,有一个重点内容就是取消农业税,让农村地区的经济压力得到有效缓解;同时,针对城镇地区,个人所得税得以调整,民众对于财税制度的改革更加信任。而针对经济领域,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让外资可以在中国更加有效地展开商业活动,经济形式得到进一步完善。
       针对财税工作本身,由于计算机应用的大规模展开,一系列以开发会计核算软件为主的专业公司诞生,并业务发展速度非常快,并最终形成专业、规范化的会计软件产业。
       这种电算化财会的应用,逐渐又影响到相关政府机关部门。如税务机构等,开始逐渐放弃手工账本的模式,靠计算机独立运行完成记账、算账及报账等任务。这种模式的转变,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效率,企业在报税过程中,不再需要漫长的等待,效率得到明显提升有利于经济发展建设。同时,计算机的高速信息处理与汇总,让报表可以不断汇集,为国家宏观经济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为接下来的政策制定提供了数据支持。
       2014年6月,中国财税改革又一次进入“深水区”。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正式启动。这次的改革重点,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即健全有利于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科学的可持续的财政制度。尤其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项方针,更为中国财税制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7年召开的十九大会议,同样财税改革问题作出了规划。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这其中,尤其对“平衡”作出了规划:寻求地方政府财力和支出责任之间的匹配,财政资源会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等加强转移支付,保持平衡。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已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让财政真正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可以更好地促进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的解决。
       新的财税改革,进一步扩大了对农村地区的关注,教育、就业、医疗、自主创业、社会保障等,开始向农村地区倾斜,极大地保障了农村地区人民的权益。同时,预算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加强,避免了财税体制中出现的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情况。
       财税体制改革,是一部从完善到深化的财税体制演变历史。相比较改革开放初期的混沌与萌芽,如今的财税体制更加有的放矢,无论从政策方向上,到基层办公上,都出台了一系列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看到,财税体制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同时,它也深受经济发展的制约,并影响着经济发展。只有建立完善的财税体制,才能有效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步前行,从宏观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未来,中国财税制度的改革,将会更加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财权与事权,建立更合理、稳定的财税体制,这样才能符合中国财税体制的定位,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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