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共同富裕目标,以制度推进民生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19  点击量:

(聚焦共同富裕目标,以制度推进民生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唐坚/文

      摘要:“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民生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在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学有所教、幼有所育、病有所医、劳有所得以及弱有所扶(“七有”)方面取得耀眼成绩,正带领全国人民奔向“共同富裕”。作为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核心内容,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前提,又是中国制度优势的集中体现。当前,我国已开始踏上“共同富裕”的新征程,广大人民群众将会享有更高质量的生活。以制度推进民生保障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民生保障水平,确保实现“七有”目标,有利于早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关键词:共同富裕;人民;制度;民生保障

      1 引言

      建国70多年来,党和政府坚持将民生保障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重视改善民生,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彻底转变了以往“一穷二白”的样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升,民生保障事业成效显著。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指出,2021年居民人均收入增加8.1%,生活质量极大提高,教育改革、基本医疗、社会救助以及基本养老等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九大明确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阶段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为广大群众谋求幸福生活的初衷,民生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更加扎实的制度体系保障。

      2 建党百年民生保障事业成效显著           

      2.1 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升

      第一,从物质生活角度看,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从新中国刚成立时的极度贫乏发展到当前的极大丰富,消费水平及收入水平大幅提升。首先,城镇方面,1949年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只有100元,1978年是343元、2000年是6280元,到2021年已增长至47412元;其次,农村方面,1949年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只有44元,1978年是134元、2000年是2282元,到2021年已增长至18931元(如图1所示)。

       第二,社会主义的根本需求便是“改善民生、消除贫困”,以2010年国家制定的农村贫困标准为基础,1978年农村贫困人口总数为7.7亿人,贫困发生率为97.5%。通过长期的“脱贫攻坚”,2020年中国已成功实现所有人口全部脱贫,成为全球减贫规模最大的国家,同样还是全球第1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

      第三,伴随群众经济收入及生活品质的日益提升,我国的恩格尔系数呈现出不断下降的态势。根据国际经验,以恩格尔系数为基准可将居民生活划分为5个阶段,即恩格尔系数低于30%为最富裕阶段、30%~40%为富裕阶段、40%~50%为小康阶段、50%~59%为温饱阶段、 59%以上为贫困阶段。参考此标准,1978年中国农村与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分别是贫困和温饱阶段;2020年中国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已达到最富裕阶段,农村居民已达到富裕阶段。

      2.2 教育、就业、住房和医疗极大改善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对民生保障事业长期持续关注,在就业保障、教育提升、医疗优化以及住房保障等层面下“苦功夫”,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从教育方面看,人民群众的受教育程度大幅提升,文盲率从1978年的34.8%降低至2021年的2.67%。其次,从就业方面看, 截至2021年,国内就业总人数达到74652万人,其中城镇就业总人数为46773万人,占比62.7%,新增就业人数为1269万人(如图2所示)。再次,从住房方面看,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极大改善。1978年,农村和城镇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分别是8.1m2和6.7m2;2000年分别是24.8m2和20.25m2,2019年分别是48.9m2和39.8m2。除此以外,还采取政策性租赁、保障性住房以及棚户区改造等措施,已形成全球规模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最后,从医疗方面看,截至2021年底,医疗卫生机构的总数已超过103万个,其中医院共计3.7万个,包括2.5万个民营医院和1.2万个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总共有97.7万个,包括59.9万个村卫生室、30.7万个门诊部(所)、3.6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5万个乡镇卫生院;专业卫生机构总共有1.3万个,包括2790个卫生监督所(中心)和338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截至2021年末,全国共有1123万名卫生技术人员(如图3所示),包括427万名执业助理医师与执业医师、502万名注册护士;此外,医疗机构的床位总数高达957万张,包括乡镇卫生院144万张、医院748万张。

      3 共同富裕与民生保障可持续发展

      3.1 联系纽带:以人民为中心

      十九大报告提出:“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观点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取利益,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与其他政党的根本差异所在。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明确了其必须要服务绝大多数民众,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中国共产党的任何政策,都应坚持以“惠民生、合民意”为中心。大量实践表明:全球没有任何国家的政府及政党可以依靠“虚假承诺”和“空喊口号”来保障执政的长久性,而应将其贯彻到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中。教育、就业、住房以及医疗等民生问题与广大群众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影响着人们的安全感、幸福感以及获得感。由此可知,民生关乎着民心向背,而民心向背则决定着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所以,在国家推动民生建设的过程中,应坚持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联系纽带。

      3.2 前提基础:“三大民生”问题  

新时代,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教育、医疗和住房已成为人们密切关注的问题,在推进民生保障可持续发展及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道路上,应重视解决好“三大民生”问题。

      第一,教育问题。教师不仅是民生之要,更加是百年大计。改革开放40多年来,教育改革日益深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在教育事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较多的社会问题,比如:重教育投入、轻素质教育,重知识灌输、轻道德教育,重应试教育、轻技能教育,等等。由于教育改革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的特征,加之规划设计不到位,而导致教育改革引起了比较多的社会乱象。比如:民办教育无序发展,参差不齐;农村教育投入与产出失衡严重,引起“只见校舍,不见学生”的乱象;城市高质量教学资源难以满足需求,催生出各种补习班;职业教育发展进程缓慢,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等。以上乱象严重背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在社会上引起不好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增添了民众对于教育事业的“忧虑感”。

      第二,医疗问题。现阶段,“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关键问题,造成国家医保基金难以承担如此“重负”。对农村居民而言,虽然已过上小康生活,然而仍面临着因病返贫的风险。实际上,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区域,存在较为严重的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现象,在偏远农村地区,因为受信息闭塞、交通不便、医疗条件较差等因素的影响,民众极易患病且无法及时得到救治,长此以往便会导致“大病”;与此同时,到城市看病就医路程遥远、成本高昂,以上种种都是导致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根本成因所在。

      第三,住房问题。“居者有其屋”,是中华民族世代追求奋斗的目标;要想成功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则必须要做到“住有所居”。建国70多年来,党和国家出台的各项住房政策,深得民心,确保广大群众“住有所居”,使“居者无其屋”的局面不复存在。让普通群众特别是低收入人群能够住上自己心仪的房子,这是和谐社会、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十九大以来,政府部门对保障性住房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使得大量低收入人群实现“住有所居”。目前,伴随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住房问题主要表现出两方面的乱象:一方面是房价过高,群众支付能力较低;另一方面是住房供不应求,难以达到新增人口及当地居民优化居住环境的要求。

3.3 动力转换:从“补短板”到“促共富”   

      一方面,“补短板”。通过“补”农村民生保障事业存在的短板,确保农民群众能够共享发展成果,才可以实现民生保障的可持续发展。在新中国刚成立时,国家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工业发展落后,城市工业化的关键资本就是农业剩余产品。为加快工业化发展步伐,构建起以户籍制度为象征的身份“壁垒”,导致城乡经济运行机制出现根本性差异,在资源相对匮乏的条件下,尤其是工业化取向使得工业劳动力成为重点保护对象。正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而导致城镇和农村的民生保障也必定是相互分割的。在国际经济危机影响下,民生保障加快从城市向农村地区扩展,渐渐覆盖农村群众,农村社会救助、医疗保险以及养老保险等制度日益完善,多层次民生保障制度基本形成。

      另一方面,“促共富”。全面小康向共同富裕的迈进,不仅是国家总体目标的提升,而且还是民生保障目标的升级,从根本上体现出党的初心是增进民生福祉。在追求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上,国内群众将会迎来更高质量的幸福生活,民生保障制度将会作出更大的贡献,确保实现“七有”目标。随着共同富裕号角的奏响,群众生活水平及国家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未来,民生保障事业的主要方向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聚焦共同富裕目标,不断做大经济“蛋糕”,更应注重社会财富分配的合理性,使得经济发展成果可以经由民生保障而惠及全体人民。通过建立与共同富裕目标相符的民生保障制度,让国民能够享有更大的份额,切实做到社会公正和平等。

      4 共同富裕目标下以制度推进民生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4.1 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

      教育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奠基工程,必须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打造高质量的教育体系,不断开发及提高人力资本,让全体人民都有公平的人生起点,使得人们都可以通过艰苦奋斗而得到就业的机会。 

      一方面,推动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对经济上的共同富裕而言,是比较容易实现的;反观教育上的“共同富裕”,则是很难实现的。对于不同的地区、学校和人群,教育难以实现绝对性的“均衡”,然而在教育资源与机会分配规则上,应当始终坚持公平原则。特别是基础教育,应严格遵守“均衡、优质”准则,将创造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核心工作方向,推动校际、城乡间、地区间的教育实现均衡发展,面向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教育。对于“权钱择校”等教育乱象,应坚决予以打击,避免滋生出各种教育“特权”,确保实现教育公平。除此以外,还应坚决贯彻普通高中“属地招生”、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避免出现各种“掐尖”行为,不再允许开设各种“重点班”和“重点校”,推动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倾斜,尽可能办好各类学校,渐渐消除目前人民群众的“择校”焦虑。

      另一方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长久以来,对于职业教育始终存在着“类型”和“层次”的争论。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关注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要构建起现代化的职业教育体系”,致力于实现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然而,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相比仍存在“层次”上的差距,其所折射出的实际上是对普通劳动者的偏见与歧视。聚焦共同富裕目标,不可再将职业教育视作办学“层次”,同样不可将其视作某种教育类型,而应将其看作是教育内容,且需贯穿于终身学习中。首先,在“学校教育”时期,职业教育应当如同体育、劳动、艺术以及思政教育那般作为必不可少的教学内容,列入具体教学环节,建立完整的课程体系,提升学生们的工匠精神以及职业精神;其次,在“校后教育”时期,则需重视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只靠几年时间的“学校教育”,是难以培育出“能工巧匠”的。从此层面而言,“普职1∶1”不可仅限制于学校教育,而需贯彻终身教育全过程。不仅需转变职业教育仅限制于“学校教育”的传统理念,而且还需转变职业教育仅限制于“职业学校”的错误思想。事实上,中、高等职业教育只是偏向于职业教育的两种阶段,很多应用型本科院校也开设了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专业,比如警察院校、医学院校以及师范院校等。大部分的职业教育其实主要发生在“校后教育”阶段,各大高校应在“校后教育”中发挥出“主力军”的作用。所以,唯有进一步拓宽职业教育视野、延长教育周期、转变教育功能,才可以将职业教育打造成“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人力资本”的重要渠道,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关键载体。

      4.2 进一步完善就业制度

      第一,改善就业制度环境。在就业保障方面,应充分利用好法律法制的作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就业促进法》明确提出:“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然而,在现实中违反此项规定的情况经常出现,这便需要对现有就业制度进行全面优化,以使得所有求职者的就业都可以得到保障。现阶段,党和国家已出台了若干相关的政策,然而对于目前我国面对的就业问题而言,这些法律规定并未发挥出应有的限制作用。目前,对于农民工就业问题,我国已构建起相对完善的就业保障制度,同样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然而,大多数的失业者依然是学历程度偏低和缺乏专业技能,所以需进一步改善就业制度环境,提高群众的就业能力。

      第二,加强就业制度质量。现阶段,国内的就业岗位主要汇聚在低端制造行业中,同时大多数劳动者的就业层次相对偏低,很多劳动者都奋斗在生产一线,整体薪资水平较低,无法满足住房和子女教育等生活需求。在就业过程中,歧视、权益受侵犯是常见现象,这些都会影响到就业质量的提升。此外,面对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要想有效缓解当前遇到的就业问题,则需采取立法等举措以保护就业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国家应加快立法步伐,不断加强就业制度质量,确保就业者“有法可依”。

      第三,充分发挥就业政策优势。建立健全与基本国情相契合的就业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当前,我国的就业特征表现出资本资源的稀缺性和劳动力资源的丰富性,将资本资源与劳动力资源相互结合,促进劳动就业创新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应当对就业目标进行系统化、整体性的考虑,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资本密集型、深加工型以及技术密集型企业,以有效实现不同层次、不同需求、不同能力、不同素质的就业诉求,大大提升就业率。

      4.3 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对于收入分配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有助于减小收入差距的再分配调节制度,不断加强再分配政策的有效性以及精准性;在三次分配方面,应进一步完善回报社会的激励制度,建立健全有助于促进慈善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借此以鼓励企业和高收入群体更多地回报社会。

      首先,从收入再分配角度来看,应当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建立健全税收再分配调节制度。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税收在收入分配调节方面扮演着“杠杆”的角色,是实现公平、正义的主要途径。应当全面发挥房产税、消费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各税种在调节收入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调节力度,优化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政策。除此以外,加大减税降费改革力度,降低小微企业与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费压力,建立起有益于实现社会公平的税收机制。第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再分配调节制度。社会保障,是政府部门必须进行统筹及指引,且需合理、有效介入的再分配。一方面,应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机制,着重贯彻全民参保战略,当前已经基本上做到法定人员的全面覆盖。此外,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应不断提高社会保险机制的灵活性,使得其能够跟随薪资、物价等因素的变化而及时调节养老保险金缴纳系数。另一方面,应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机制并健全社会福利体系,强化对城乡社会救助机制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增强政策衔接,推动制度融合,保障全体人民都可以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第三,建立健全政府转移支付再分配调节制度。现阶段,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政府财力并不是十分宽裕,这就需要在转移支付时应凸显重点,将政府有限的财力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其次,从三次分配角度来看,中财委第十次会议提出:“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地回报社会”。所以,对于三次分配制度的完善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回报社会的激励制度,加快“扶危济困、崇善行善”公益慈善战略的落地进程,激励、指引企业家和高收入人群关爱社会、向善向上,不断优化慈善褒奖机制。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有助于促进慈善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积极发展“行业型、资助型、枢纽型”公益慈善组织,借此以增强公益慈善基金的服务能力,从而使三次分配转变成政府再分配作用得以全面发挥的强力支撑,大大提高收入分配的合理性,使得社会差距进一步缩小。

      4.4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从国家治理体系健全方面着手丰富社会保障制度内涵。树立牢固的社会保障意识,实现从被动保障向主动保障的转型,鼓励多主体共同参加,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拓展社会保障目标,由边缘性配套性政策拓展至国家治理体系中心,将“稳定器”的作用全面发挥出来;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提高养老服务、养老保险、健康保险、长期照护、社会救助以及医疗保障等政策的联动性,满足新就业形式的需求。

      第二,从国家治理能力提高方面着手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严格遵守“社会保障保基本”的准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相互融合,在不断提升待遇水平的过程中,避免出现“福利依赖”现象;社会、政府、企业及个人间的权责边界需要进一步明确,积极摸索社保责任按比例划分;充分利用好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鼓励企业为职员创建健康险、商业养老以及企业年金等险种,鼓励群众自愿参加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计划,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意识。

      第三,从可持续发展方面着手推动管理创新。以可持续发展目标为切入点,构建待遇自动调节与弹性费率体系,改善养老保险的目标定位,提前分析各类人群的家庭、职业和收入等,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的精准性;紧盯技术革新,利用好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层次挖掘掌握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实现各类社会风险的主动预警;指引广大群众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同时合理增加在人力资本方面投资,创建起有利于“老有所为”目标的就业环境。

      第四,从群众生活质量优化方面着手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在现代化治理体系下,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机制,进一步提高特殊阶段的社会救助能力,建立短期应急处置和长期制度;结合新冠疫情复杂性和长久性的特征及经济复苏过程,注重提高社会救助托底能力,增强特殊阶段的社会保障能力。

      4.5 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制度

      一方面,不断改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大制度政策协调力度,确保待遇公平适度。虽然当前我国的医疗卫生制度已实现全民覆盖,然而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制度建设仍需不断强化。首先,提高制度内容的科学性。进一步扩大制度保障范畴,密切留意新就业环境下的劳动关系,“查漏补缺”,确保参保率的平稳性;不断提高基金的统筹层次,构建筹资比例的动态调节体系,创新医保支付模式,建立医保基金长久监管体系。持续改善筹资责任制度,制定统一的待遇标准,不断完善待遇清单机制,合理减少个人自付占比,解决好保障过度或保障不足的问题,高度重视不同区域、各类群体的待遇公平和制度公平问题。其次,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组织协同,中央政府负责统筹安排,由国家医保局联合卫健委、医管局等单位,深化医药、医疗和医保制度改革,不断摸索医保资金和公共卫生资金统筹应用体系,建立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制度,从医保侧面着手推动“全民健康”与“三医联动”,持续推进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确保医疗卫生保障“适度、适宜”。

      另一方面,构建多层次医疗卫生机制,以有效实现多样化、丰富性的医疗诉求。现有多层次医疗保障机制还未形成牢靠的根基,在机制构成、各种保险的作用、定位及衔接等方面依然需进行更深层次的探索和研究。首先,进一步丰富多层次医疗卫生机制的内涵,持续改善建设途径。在乡村振兴、疾病谱变化及人口老龄化的大环境下,应进一步明确慈善医疗、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的作用和定位,不断优化构建原则、运行体系等。其次,探索建立机制构成与科学有效的衔接体系。紧跟“健康中国”战略步伐,构建多层次医疗卫生机制是实现从“医疗保障”向“健康保障”转变的强有力制度保障。关注群众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障,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卫生机制与制度衔接体系。此外,还应“关口前移”,重视疾病管理和防范。进一步降低家庭保障压力,重视老年群体、失能患者护理的长久性,加强居民健康保障的覆盖质量。

      5 结论

      综上所述,民生保障是与广大民众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对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有决定性影响。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始终对民生保障事业保持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住房以及医疗等民生保障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带领14亿人成功奔向“全面小康”,并且开始踏上“共同富裕”的新征程。聚焦共同富裕的新目标,应当坚持从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制度层面着手,以制度推进民生保障的可持续发展,争取早日建成“共同富裕”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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