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赋能乡村振兴战略
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 发布日期:2023-05-22 点击量:
摘要: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于该战略均有提及;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构成部分,在推动乡村产业结构转型、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集体经济进入创新发展期,且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效;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的背景下,对农村集体经济提出了可持续增长的要求。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上,应当积极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的产权制度、组织结构、经营模式和发展机制,从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为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的农业、农村、农民发展提供根本遵循,体现出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农村作为社会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环节。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将零散分布的个体联合起来,形成农村经济发展合力,进而有利于大大改善农村地区的教育、养老及就业等民生问题,从而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1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集体经济进入创新发展期
1.1 法治规范与制度革新同步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集体资产逐渐暴露出权责不清、权属不明、分配不公以及保护不严等情况。基于此,党和国家制定且采取了若干改革措施,旨在为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第一,加快制度改革进程。比如,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用地以及宅基地等改革举措基础上,全面掌握农村集体的“家底”、明确集体产权关系、保障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促进农民大幅增收;与此同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陆续构建起以“三会四权”为代表的体制机制。第二,持续优化各项规章制度。比如,2020年由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机构职能和设立、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收益分配模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第三,完善法律体系。例如,2018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立法当作第三类项目;202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都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独立经营地位以及特别法人地位。农村集体经济法治规范与制度革新的同步推进,不但有利于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的规范化与制度化进程,同时还能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 股份合作社发展模式基本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主体更加丰富、多样,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着更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对于此,党和国家不仅确立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模式;而且还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比如,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相关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创新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当前我国登记在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超过41万个,基本形成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发展模式。此种全新的发展模式具备所有者成员主体清晰化、所有权关系明确化、组织机构去行政化、组织管理民主化以及分配机制合理化等诸多优势,在很大程度上丰富拓展了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且逐渐构建起各式各样的产业体系,主要包括“综合体+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联合社+合作社+农户”等。
1.3 逐步建立统分融合的双层经营均衡发展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于集体经营弱化造成“统分”严重失衡的现象,党和国家在不断健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以及推动农业“社会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基础上,全面促进农业经营模式变革创新,进一步强化集体经营在双层经营体系中的作用及地位。比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的过程中,需积极推动“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再如,在2013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提出了“以不变应万变”的发展理念,即“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不变,来适应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由此可知,我国的农业生产运营模式正趋向于多样化、创新化的方向发展,且集体经营所处的地位也逐渐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及巩固,逐步建立起统分融合的双层经营均衡发展格局。
2 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科学内涵的三维解读
2.1 内容论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革新作为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从内容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要求建立清晰的产权体系,采取现代化的运营模式。整体而言,就是推动传统集体经济组织向具有清晰产权的市场经济主体转变,充分利用农村区域的资源禀赋,积极主动地参加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获取的可持续性。
2.2 价值论
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的重要价值主要反映在经济与治理层面。首先,从经济层面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使得农民享有对集体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可促进农民收入的大幅增加,推动农村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其次,从治理层面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决策权、投票权以及监督权等,以强化其对集体资产的把控度,明确各成员可针对集体事务进行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乡村自治水平。
2.3 路径论
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的路径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对于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的实践探索,各区域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禀赋,加大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力度,通过合作或者联合的形式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第二,在经济高质量发展时期,农村集体经济要想实现可持续式增长,可考虑采取与企业等市场主体联合运营的模式,全面挖掘集体资源和集体资产的潜在价值。
3 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联系
3.1 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的强力保障
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提供了强力的制度支撑。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理应有完善的制度体系予以保障。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时代背景下,应当强化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支撑,推动农村土地所有制深化改革,进一步优化农村产业经营机制,从而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提供了更多的资源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集体经济要想实现可持续式增长离不开该战略的资源保障作用,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人才队伍,为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提供“智力”支持。与此同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各类企业纷纷开始布局农村产业,抢抓发展机遇,在农村区域投入更多资源,以此来支撑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
3.2 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赋能作用
第一,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是维护农村地区社会稳定的本质需求。从“三农”问题有效解决方面来看,“三资”(即资源、资产、资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关键构成部分,是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可持续式增长的根本前提。然而,“三资”多样性以及复杂性导致其管理难度较大。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以及资金的来源及应用是广大农民度重视的问题,对农民的经济收入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农村地区的很多矛盾都是由此造成的。困此,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有利于缓解农村经济利益冲突,从而维护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
第二,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是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途径。不管是村委会还是基层政府机构,都应构建与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和资产管理等相关的制度体系,全面保障农村集体的权益;与此同时,还需构建村民公开机制,让农民有效融入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管理中。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有利于强化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凝聚民心,促使农民积极参加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
第三,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是推动农村地区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有些农村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薄弱,造成集体财务的混乱管理,在集体资源与资产的租赁和承包方面存在以权谋私、隐瞒真相等现象。此种违法违规行为不但会导致集体资产发生巨大的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损害农民及集体的根本权益,影响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度。因此,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有利于促进相关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强化民主监督与管理,对农村干部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推动农村廉政建设。
4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为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4.1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
一方面,加快立法进程。《宪法》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开展各种经济活动的独立权和自主权。为了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保障集体成员的根本利益,相关机构应强化立法调研工作、加快立法进程,从法律维度明晰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
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产权制度,明确股权设置方式。根据农村地区的基本情况合理设置集体股,由农民自主进行选择。正常状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常不会设置集体股,而是以10%~20%的股份成立公益基金,主要用于支撑农村地区各种公益事业的开展。如果少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根据相应的比例设置集体股,则无需再成立公益基金。对于农村集体股的设置,可以将农龄当作股份设置的重要参考,充分体现人户融合的理念,符合以户为基本单位的承包模式,因此,需要对农民的农龄展开全方位统计,应实现集体组织成员的全面覆盖,包含已过世的农民。在以农民农龄为基础进行股份设置的同时,应深化推动人户结合。与此同时,还应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的创新,以农龄作为主要依据,展开各式各样的分配活动。
4.2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构
首先,着重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新时代特征。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构的创新发展应重点突出其新时代特征。第一,组织性。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不断提高自身的集约化及组织化,从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第二,市场性。新时代,各地政府机构应积极推动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化转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三,参与性。在实现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但需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态发展需求,而且还需联系宏观社会,推动集体各成员的快速发展,建立起更健全的组织体系。
其次,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构创新的同时,应积极推动相关的配套改革。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背景下,应当根据集体性发展的基本特点,明晰各农户组织的社会主体地位,避免由此造成的矛盾冲突,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的公正性以及稳定性。除此以外,还应当根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进一步明晰集体组织的主体地位,邀请专业机构对农村集体组织项目进行评估、认证,同时授予对应的运营产权以及营业执照,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宏观市场中取得更大的突破。
最后,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分离体系。为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高质量发展,应当以具体事务实施为中心,要求村民委员会在各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采取集体会议的形式制定合理决策,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分离体系,防止出现个人事务和集体事务相混合的现象。在集体会议召开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村企分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按劳分配原则、农户个体自愿性原则等。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构创新的过程中,为了确保农村集体的运营项目能够取得良好效益,应当建立现代化的发展体系,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与企业现代化推进中的成功经验相结合,构建专业性更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合理高效的管理方式,全面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变革。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分离体系建立过程中,还需引进现代化信息技术来强化网络监管,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事务均可以实现“阳光”运行。
4.3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模式
在乡村振兴战略下,为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应积极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模式。农村地区需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当地的文化、地理、交通等优势,合理明确发展方向,选择适宜的经营项目。一方面,村干部需对自村的资产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基于市场需求选取合适的发展项目,拟定更为科学的项目经营方案,推动“三产”深度融合,如此才可以促进农民增收。比如,对于具有绿水、青山等环境优势的农村区域,相关机构可开发设计相应的特色旅游项目;对于水、土资源丰富的农村区域,可考虑发展特色农业项目;对于交通发达的农村区域,可考虑发展仓储项目。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同时,各地区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度发展电子商务,构建农产品互联网销售平台,这样不但能够使得更多人熟知当地的特色,而且还能够吸引大量游客前来,进而促进农民增收。
另一方面,村干部还需积极转变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理念,结合当地的现实状况,坚持以市场为根本导向,从技术、销售以及生产等层面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提供强有力支撑。除此以外,还需要全面发挥种植大户、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影响力,带动所有村民共同发展;在必要情况下,相关机构应对各类资源进行整合,加快农村资产股份化进程,这样不但能够加强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而且还能够增强农民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4.4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第一,不断完善领导机制,进一步强化党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的领导作用,全面推行村书记经由法定流程担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责人,由村委会推荐具体负责管理的人员,“选强、配优”农村集体经济的带头人、管理者和经营者。同时,还需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机制,强化政策解读工作;针对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利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需要通过村委会的研究讨论。除此以外,村委会还需带动广大党员和村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使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增长的过程成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试金石”。
第二,进一步优化利益分配制度,建立发展成果共享机制。加快构建以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为基础的利益分配机制,解决好分配与积累的关系问题,不仅需要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留有足够的空间,而且还需兼顾所有集体成员的利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相关组织章程以及法律规定,在提取相应比重的集体收益用作组织管理费、公益金和公积金以后,集体成员可根据自己对应的股权进行分红。同时,在成员与集体间建立密切的联结方式,可考虑成立专业合作社或者农民合作社,采取劳动合同、技术入股、资金分红以及土地流转等多样化的方式,确保集体成员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从而提高其创造性以及积极性。此外,还应加大对困难人群的关注度,构建“困难户+合作社+村集体”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困难群体增收,共享发展成果。
第三,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保障发展的健康性和可持续性。构建监督与管理相分离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监事会的民主监督智能。根据中央的统筹安排,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审核及财务管理措施,全面实行集体财务公开、会计委托代理、村财乡代管等机制。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的支撑下,加大对集体项目资产的管理力度,完成好撤销合并等工作,定期查验基础信息,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审计、监察等部门有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监督,避免出现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极少数人控制集体资产等现象。
5 结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主要表现为法治规范与制度革新同步推进、股份合作社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逐步建立统分融合的双层经营均衡发展格局。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从两者间的内在联系来看,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式增长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赋能作用。在实现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应当通过创新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构、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模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等途径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式增长。(作者:唐坚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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