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基层公务员获得感的三重路径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20  点击量:

       获得感是指因物质和精神层面的获得而产生的满足感。调查发现,基层公务员面临着“三高”与“三低”的困境与挑战,削弱了他们的获得感,进而影响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也影响到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要通过组织保障、制度优化及个体提升三重路径,增强基层公务员的收入感、成就感、归属感,调动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这对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民众对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而基层公务员面临着“三高”与“三低”的困境与挑战:工作、生活、舆论压力大,晋升机会、工资待遇、个人精神需求满足低,削弱了他们的获得感,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和公共服务质量。鉴于此,亟需增强这一群体的获得感,充分激发他们的责任意识,优化他们的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基层政府行政效能,增强基层政府公信力,这对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一、影响基层公务员获得感的三大要素 

      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获得感”这一词语后,“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就成为新时代各级政府面临的重要议题。所谓“获得感”,即有付出就有收获,它是指个体因物质和精神层面的获得而产生的满足感,具有主观性。感知获得感的前提和基础是实际的获得,但实际获得并不意味着一定会产生获得感。与普通个体相同,基层公务员的获得感也受多种因素如“努力-回报不平衡”“工作不匹配”等影响而降低。因此,获得感应当建立在个人能力、价值、期待的基础之上。目前国内外研究表明,获得感的影响因素主要分为两个维度:一是个体背景变量。获得感具有明显的个体差异,表现在年龄、职位、收入、婚否、心理因素等人口统计学变量。二是外在环境变量。获得感同时受到宏观环境的影响,包括社会环境、制度建设等变量。基层公务员的获得感不仅包含物质层面的经济收入等显性获得感,还包含精神层面的价值、地位等隐性获得感。显性获得感由收入感来衡量,隐性获得感则由成就感、归属感来衡量。收入感是基层公务员对自身收入的主观评价,是相较于自身的付出所得到的一种认知感,这种认知感是获得感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一旦发现,在纵向对比中,现在的自己比过去的自己劣势明显,并且与他人的横向比较中毫无优势时,收入感就会迅速减弱。基层工作复杂且繁多,但基层公务员却面临晋升的“天花板困境”、薪酬待遇较低等问题,往往让人感觉付出与收获不平衡,再加上有时工作中动辄签订责任状,滥用“一票否决”制等,往往让他们感到力不从心,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消极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工作绩效,而且拉低了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成就感是基层公务员获得感的基石,它来自于尽职尽责干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对社会作奉献。基层公务员大都具备良好的理论素养,重视个人的成长和发展,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现象给基层公务员的工作增加了很多无谓的事务。对数据、编材料、做图表、造典型等重复繁杂的工作,以及“5+2”“白加黑”的加班常态,不仅未能体现个人干事创业的成就感和服务奉献的价值,而且影响了基层公务员的身心健康,大大降低了政府的行政效率。

       归属感是基层公务员工作生活的现实根基,也是实现自我认同、他人认同、社会认同的根本路径。工作环境能够给基层公务员以稳定感、公平感、安全感,他们创新能力的基础就来源于外在环境的这种巩固和保护作用,其归属感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得以充分体现。但是目前有部分基层公务员囿于“公共人”与“公民”的角色冲突、胜任力不足,对自己从事的工作缺乏激情、责任感不强。而社会上因为一些极端案例就污名化、妖魔化基层公务员,也给他们带来很大困扰,削弱了他们的组织归属感,从而出现“招不来、留不住”的困境。

       二、增强基层公务员获得感的三重路径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党中央的顶层制度设计,最终离不开基层各项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基层公务员就是引导各项政策落实的那根针,其获得感的多少会影响政府工作效率、公共服务质量以及各项改革举措的最终落实。基于此,增强基层公务员的获得感已刻不容缓,可从以下三重路径着手: 

      1.组织保障路径

       已有研究证实,拥有较高获得感的个人,组织支持力度对其并无显著影响,但对于拥有较低获得感的个人而言,组织保障乏力会使得他们的获得感下降。这表明组织保障对于增强获得感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基层政府应重视组织承诺,为基层公务员营造良好的组织氛围与环境,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活力,增强他们的获得感。一是破除基层工作中的形式主义。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这表明了中央为基层减负的决心。通知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原则上每年搞一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强化结果导向,考核评价一个地方和单位的工作,关键看有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群众的评价怎么样;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切实努力为基层减负。二是重视基层公务员的心理健康,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对他们进行组织关心与爱护。因此,可对一些基层公务员进行适当的心理健康疏导,通过心理课程的培训、体验式心理教育等方式,缓解负面情绪,减轻心理压力,提高公务员个体对于组织的归属感,使他们得到慰藉和满足。三是适当引导舆论。面对当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污名化、妖魔化公务员等谣言,政府应当快速反应,及时出面澄清,消除误解与偏见,树立基层公务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同时创造宽容环境,让社会大众对基层公务员的工作充满合理期待,也能有效缓解基层公务员的不良情绪,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切实为民办实事。

       2.制度优化路径

       基层公务员的获得感既离不开组织的关怀与厚爱,也需要公平、合理、优化的制度予以保障,让基层公务员安心干事、干净干事。一要健全激励保障机制。首先,完善薪酬设计体系,逐步提高基层公务员的薪酬待遇,消除盲目攀比心理;其次,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拓宽晋升通道,形成内部公平晋升的良性竞争,为广大基层公务员实干创业注入一剂“强心针”;再次,创新激励模式,明确激励标准,将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正面激励与负面激励相结合,由内到外、双管齐下,激发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的工作活力;最后,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坚持人性化管理,调适工作与休假的关系,缓解身体与精神上的倦怠感,加强基层公务员在私人领域的责任与义务。二要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科学设计公务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断优化德、能、勤、绩、廉的考核内容,严格依据考核评价程序,及时反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与干部考核任用相结合,有效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作用。三要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以便基层公务员在横向与纵向的对比中找到心理平衡,使其对于自身获得感有着更为客观、科学的认知;但需注意的是,相关信息切忌随意公开,需谨慎合理选择。

       3.个体提升路径

       增强基层公务员的获得感,除了依赖组织保障、制度优化路径外,还需公务员提升自我效能感,即提高个体对自身能力的评价,这是对“自我意识的一种心理认知”。一是增强岗位效能。这需要基层公务员在工作中增强自主性意识,为自己制定合理的职业规划,主动学习、积极创新,提高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各方面能力,在工作中逐步获得成就感,提升自身公共服务精神境界,实现自我价值与自我认同。二是增强人际效能。基层公务员自身须协调好工作中的各种关系,增进人际关系沟通能力,深入基层与人民进行有效交流,提高自我情绪管理能力,增强履职尽责的自信心。

       总而言之,基层公务员掌握着政府与公民法律关系的关键面向,他们的获得感下降会影响基层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影响到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因此,我们需从组织保障、制度优化及个体提升三重路径来加强基层公务员的获得感,政府应倾听基层公务员的心声,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激发他们的工作活力,调动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他们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此外,基层公务员也应当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本领,在为人民服务服务的过程中增强自身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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