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坚:以《实施方案》为根本遵循,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20 点击量:
唐 坚/文
摘要:共同富裕是长期且艰巨的历史重任,且其终极目标并非是纯粹的物质富裕,而是包含精神、物质、社会以及文化等众多领域的多层次、多方面富裕。改革开放40多年来,浙江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以及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且其城乡软实力和经济硬实力更是位居全国前列。与此同时,浙江社会经济发展均衡性强、富裕程度相对较高,同时在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的解决方面已摸索出全新的道路。将浙江选定为共同富裕示范区,率先形成相应的制度体系,为其他地区实现共同富裕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2021年7月19日,《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发布,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面对党和国家赋予的历史重任,浙江应在《实施方案》的指导下,应从科学思维、“三大差距”、科技创新、数字化改革等方面着手,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关键词:共同富裕;《实施方案》;示范区
1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共同富裕原本就是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目标,应坚持将满足广大民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当作发展的根本落脚点,在现代化建设中稳步、有序地处理好该问题。对于收入差距、城乡差距以及区域差距等问题应积极主动地予以解决,在发展过程中要确保民生得到保障及改善,推动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社保以及教育等各领域统筹发展,不断加大对基层、农村和欠发达区域的政策倾斜力度,使得所有民众都可以公平地享受发展成果。《实施方案》指出:浙江在建设“示范区”过程中应以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美好生活诉求为导向,坚持创新和改革,将缩小“三大差距”作为主攻方向,向困难民众倾斜,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不断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率先在共同富裕上实现制度、理论、文化以及实践等方面的创新,到2025年“示范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2 共同富裕的时代内涵
随着新时代的来临,共同富裕同样被赋予了全新的时代内涵,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从享有主体角度来看,其强调的是“全民共富”。共同富裕,并非指的是平均富裕和总量富裕,而是在实现所有民众普遍富裕前提下的差别富裕;共同富裕,并不意味着同步富裕和同时富裕,而是允许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科学的收入差异可反映出劳动者在贡献与能力方面的不同,有利于推进技术创新以及知识创新,不断提高激励能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从实现前提角度来看,其强调的是“共建共创”。共同富裕,不但需确保所有民众共同尽力,而且还应让所有人都可以共享财富。所以,要想达到共同富裕则应不断缩小由于行业、城乡和地区差别而造成的收入差距,避免广大民众在医疗、就业、养老以及教育等领域出现机会不平等的状况,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体系,打造“活力旺盛、秩序良好”的现代化社会。
第三,从评价内容角度来看,其强调的是“全面富裕”。共同富裕,意味着经济、政治、生态、社会以及文化等处于高度统一的状态,不但需实现民众的“物质富裕”诉求,同样还应实现各类“精神富足”诉求,比如文化活动、文化产品等等。此外,还包括就业和教育等社会需求、美好环境的生态需求。
第四,从长期目标角度来看,其强调的是“共同致富能力”。要想成功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则可持续的创富能力必不可少。所以,共同富裕并非是对财富进行简单的分配,而是应不断加强创造财富的能力,进一步增大对健康与教育领域的投资力度,以推动人力资本的发展,在实现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推动形成更加健康、和谐的社会关系。
第五,从发展过程角度来看,其强调的是“逐步共富”。共同富裕,象征着人类对于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美好憧憬,道路极其漫长。共同富裕,提倡的并非是平均主义,应分不同的阶段来实现。经济制度的成熟、共同富裕思想的明确、致富能力的增强以及基础设施的优化等均在逐渐改变,共富是动态化的过程,应遵守客观规律、循序渐进发展。
3 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现实基础
3.1 民生方面
(1)居民经济收入不断增加
2020年,浙江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2397元,排在省区首位、全国第3位;与2015年相比增加47.4%。农村、城镇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1930元、62699元,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加51.2%、43.4%。居民收入有着更加多样的来源,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分别是15.9%、57.4%、15.1%、11.7%。
(2)就业和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从就业方面来看,“十三五”阶段,浙江全省新增就业606万人,较既定目标400万人增加50%。截至2020年底,就业总人数从2015年的3734万人增长至3920万人,年均净增值约40万人;城镇失业率从2015年的2.93%下降到2.79%。从社会保障方面来看,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省共有5557万人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了99.8%;共有4355万人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了98.4%;参保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总人数分别是2547万人、1688万人。低收入人群的获得感大大提高,“十三五”阶段,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每年上涨8.9%,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的1860元增加到2010元。
(3)教育现代化进程不断加速
推动“创新强省、人才强省”战略全面落地,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步伐,打造涵盖城乡地区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性、高品质发展,促进高中学段学校多渠道发展,健全技工教育和职业教育制度,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截至2020年底,浙江省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近90%,学前3年至高中段15年教育普及率超过99%。高校数量从2015年的108所增加到110所,在校学生总数从105.5万人增加到125.9万人,研究生数量从6.4万人增加到11万人;毕业学生数量从28.1万人增加到31.0万人。
(4)文化惠民不断深入
截至2020年底,浙江已基本实现文化设施全面覆盖城乡地区,县级以上文化馆101个、公共图书馆105家、博物馆376个、文化站1378个,并且还有1.7万多家农村文化礼堂。行政村文化活动室、乡镇文化站以及县级图书馆与文化馆的覆盖率都已达到100%,基本实现公共图书馆虚拟网络的全面覆盖。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共有12处遗产获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总量排在全国首位。文艺创作保持较高活跃度,全省共有14家图书出版社、66种公开发行报纸、235种出版期刊,出版品种及出版规模都处于全国前列,广大民众的精神生活追求得到极大满足。
3.2 产业方面
(1)企业活力明显加强
“十三五”时期,浙江全力推动“雄鹰行动”“凤凰行动”“雏鹰行动”“放水养鱼”等若干行动,促进小微企业上规升级、“领头羊”企业做优做强。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96家企业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3家制造业企业入围全球500强;培育了16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14个(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都是排在全国第1;全省共有46612家规上工业企业、394家制造业上市企业,排在全国第2;累计培育2438家“放水养鱼”企业和102家雄鹰企业。此外,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由2015年的23930家增加至69119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由2015年的7905家增加至22158家;积极推动小微企业园建设,“十三五”时期共有1044个小微企业园获得认定,有5.3万家企业入园。
(2)产业结构不断改善
“十三五”时期,浙江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截至2020年末,已形成200多个年产值在百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其中还包括3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和14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共计打造24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排在全国第3。目前,浙江共有1010个省级以上园区(开发区),其中有6个产值在3000亿元以上;还有20个“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在规上工业中,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的增加值所占比重分别为59.6%、33.1%、15.6%、44.2%,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加22.4%、7.5%、4.9%、7.4%。
(3)数字经济迅猛发展
“十三五”时期,浙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步伐不断加快,且已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截至2020年末,浙江数字经济规模已超过7000亿元、排在全国第4,在GDP中的占比为10.9%,较2015年增长3.2%。从数字产业领域来看,浙江全省共有129家上市企业、25家超百亿元企业和1家超千亿元企业,入选全国软件百强、电子信息百强、互联网百强、电子元器件百强的企业数量分别是9家、16家、4家、19家,已经形成数字安防、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在全球具备重大影响力的优势行业。“十三五”时期,浙江共培育12家“未来工厂”、认定263家省级智能工厂、且有11.1万台工业机器人在役,构筑210个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11万家工业企业,超43万家企业上云;网络零售规模由2015年的0.76万亿元增加到2.26万亿元,且已基本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全域覆盖。
4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4.1 进一步提高科学思维能力,锚定示范区建设方向
第一,战略思维。首先,明确有一定前瞻性的目标任务且构建相应的制度体系。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浙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战略规划,同时建立配套体系。其次,树立牢固的系统观和全局观。虽然浙江是全国“三大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但是在建设“示范区”时仍需重点关注群体间、城乡间和区域间发展失衡的问题;密切关注落后区域不充分发展的问题,统筹推进“示范区”建设,推动各类生产要素在地区间和城乡间充分涌动,不断缩小“三大差距”。最后,坚定可持续发展不动摇。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应秉持可持续理念,不得损害子孙后代的利益,且需确保做到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
第二,辩证思维。首先,应充分意识到“示范区”建设并非是短期内能实现的,应重视“示范区”建设面对的障碍和困境,应该了解当前浙江发展失衡的问题不仅反映在城乡和区域间,而且在农村与城市的内部同样有所反映,应深挖其根本成因。其次,应全面了解现阶段浙江不充分发展的问题主要反映在农村区域和欠发达区域,应探索推动区域充分发展的难点及破除举措。最后,应注重农民增收和新兴产业升级间的矛盾。“示范区”建设要求实现农业现代化,产业升级则是关键渠道,在注重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农民增收及家庭作坊式产业转型问题亟待解决。
第三,法治思维。首先,应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各级政府不仅应具备较强的担当精神,同时还需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思维能力,以法治视角来看待“示范区”的建设,确保各项建设工作永远不脱离法治的“轨道”。其次,应确保依规、依法办事。对于“示范区”建设的项目安排、规划制定、监督管理、资金利用等方面,需不断加强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切实保护好广大民众对“示范区”建设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以及表达权等。最后,应以法治为“示范区”护航。以党建为引领、以法治为准绳,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领导机制、评价机制以及技术体系等,利用多元共治模式以确保政府、群众、社会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利用好“枫桥经验”,形成由德治、自治、法治构成的治理新体系,为“示范区”建设创建良好法治生态。
4.2 进一步缩小“三大差距”,打牢共同富裕的根基
首先,区域差距方面:通过优势互补以提高空间综合效能。对于区域差距的缩小,应采用全新的发展思维,即是否彻底转变以GDP及其增幅来评价区域发展的思想、是否将着力点转向区域间各主体功能完全发挥、是否促进区域优势互补贯彻到实处。如此,则必定会引起以生态功能为主的地区与以生产功能为主的地区在工作和人口上出现不平衡,需采取引导人口自由流动的方式来化解该矛盾。此外,还可增强空间的综合效能,且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对于以生态功能为主的地区,其同样可以发展经济,且应该将绿色发展及保护生态摆在首要位置。大力支持发展环境友好型与环境依存型产业,在推动产业发展过程中应重视产业布局的科学性,不得过度强调发展速度。对于此种由于产业布局因素影响而拉大的区域差距,应当采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筹划“飞地经济”、健全生态补偿制度等众多形式来进行弥补,从而使其与经济发达区域间的差距不断缩小。
其次,城乡差距方面:推动城乡双向开放以提高资源分配合理性。根据当前的现状来看,其矛盾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身上,应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并且,对于地方财政失衡的难题,应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可对居住证功能进行重新塑造,通过积分制来控制市民化时序。对于农村向城市的开放,关键在于打通城市资本及人口转向农村的道路。农村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应全力摸索在农村“三权”确权的前提下不断深化“活权”变革。在全面保障农民权益的体制机制下,积极探索打破限制“三块地”产权结构的因素;创建产权流转及退出制度,借此以搞活农村农业资源,不断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
最后,人群差距方面:以经济高质量发展来加强民众收入水平。现阶段,影响群众收入的最关键因素便是劳动所得占比较低,然而在目前的企业盈利与产业结构基础上,如果人力成本增加则必定会导致其竞争力下降,该矛盾急需解决。在产业转型中,职业架构与就业群体同样会出现相应的变化,通过该途径能够显著提高中等收入人群的占比,并且还可以使得服务业从业者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因此可知,要想进一步缩小人群差距,不仅要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而且还要通过创建良好的创新环境、培育各类高端人才等以推动产业和企业的转型发展。
4.3 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为示范区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第一,创建良好的科创环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完善融资环境,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创办地方科技银行,构筑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服务的担保平台。优化技术扩散及知识转移体系,构筑专门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交易平台,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产品的市场份额。改善科技服务机制,重点打造技术经济人才队伍、培育技术中介服务企业,构建覆盖咨询、孵化、融资、决策以及评估等所有环节的科创服务链条。加大科技资源共享力度,支持企业研究院、高等院校以及科研机构等将科研基础设施面向社会开放,不断激发创新潜力。进一步完善法制环境,以法律为准绳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二,集聚创新资源,不断提升市场创新活力。大力推动省内高校和省外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促进校际联动,共同开展科研、创新活动,解决好行业或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棘手技术难题。推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将自身的公共科研资源对外开放,构建关于公共科研资源的共享体系。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积极培育、引入高层次科创人才。充分利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创业团队以及“领头羊”企业的作用,实现“以院引才”“以校引才”“以才引才”“以企引才”。加速培育各型人才队伍,加快推进育人工程,提高人才培训效率和质量。持续加强人才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制,支持各级政府大力发展专利申报、科技项目申报、法务以及环境评估等中介机构,且需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在住房、保险以及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精准化的人才服务。
第三,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加强科技对产业的渗透力。紧紧围绕国家和省政府明确的发展战略,以市场需求为中心,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尽可能寻求在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以及新能源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在产业、行业及地区发展特色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的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推动省级和国家高新园区做大做强。将落后产能全部淘汰,使用行政手段来整治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在产业转型过程中应全面借助高新技术的力量,利用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升级。推动企业研发院做大做强,支持具备产品市场优势及研发优势的企业创办企业研发院,培育若干影响力重大的企业研发院。
4.4 进一步推进数字化改革,全面提高政府服务群众的能力
首先,不断加速应用创新和数据开放的步伐。健全省、市公共数据平台,创建文化教育、交通出行以及生态环境等若干省域治理专用数据库,架设数据“高铁专线”。系统把握数据开放要求,对于涉及交通、金融、监管以及医疗等公共领域的数据应确保优先开放。此外,还应充分利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企业等各类主体的重要作用,搭建众创平台便于其对公共数据进行开发和利用,积极推动数据应用服务市场化变革,促进各种应用创新,构建完善的数据产业链。
其次,基于整体政府思想推动单位内“最多跑一次”。从内部政策协调角度来看,应根据相同事项由同个领导负责、同条线路运行的基本准则,经由跨单位的流程重塑、数据分享以及业务协作,将各单位的零散化服务打造成集成化服务。从对外政策保障角度来看,应恪守要素保障“一件事”原则,创建包含诉求分析、年度指标、审批流程以及分配计划等内容的全过程保障体系,强化地区间、行业间的协调配合,从而确保要素保障能力的大幅提升。
最后,不断创新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以“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为前提,构建由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多主体参与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及考评体系,大力支持数字“领头羊”企业与知名高校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中心不断加大数字治理创新力度,紧紧围绕加强治理效能而进行增值化利用以及公益性开发。
5 结论
综上所述,在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浙江得益于自身在民生、产业、经济等方面的巨大优势,而被赋予“示范区”的重大使命。在高质量建设“示范区”的道路上,浙江应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进一步提高科学思维能力,锚定示范区建设方向;二是进一步缩小“三大差距”,打牢共同富裕的根基;三是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为示范区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四是进一步推进数字化改革,全面提高政府服务群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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