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哲学》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19  点击量:

《制度哲学》(ISBN 978-7-5150-2168-3)
唐 坚/著

      内容提要:在人类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促进因素就是制度。从20世纪中后期以来,制度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的促进作用体现得极为明显。也正因为如此,相关学界针对制度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进而演化成制度经济学、制度政治学和历史社会学等不同学科针对自身领域中不同类型的制度的基本原理和运行机制进行阐述,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各个领域针对制度的研究主要还是集中在该领域的相关制度上,并没有进行系统化分析和研究,而且对于制度自身的哲学层面的认知和研究较少。正因为如此,本书将从哲学的角度对制度进行研究,希望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层面对制度的各方面问题进行理论化阐述。      

      本书共分为十一章,在这十一章中将制度的起源、定义、本质、系统、结构、功能、变迁、伦理建设和语言分析、演化、评价以及创新进行了详细叙述和探讨。本书中的创新点就在于针对制度本身来进行研究,从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各种制度中,将制度的本体抽象出来,在从本体论和认知论的角度来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和探讨。具体而言,本书针对制度理论研究的推进和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制度的起源来看,所有针对制度的研究往往都离不开对制度起源和本质的研究,因为在对制度的各项研究中,制度的起源是基础所在。在新制度经济学中,采用的是从人性的角度来讨论制度的起源,缺少社会历史情景解释,以自然且没有经过教化的人性作为基础,很难科学化地对制度这一复杂行为规范系统的产生并予以正确说明。马克思主义曾说:在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中,其基础就在于物质生产活动,也正因为如此,物质生产活动同样也是制度的起源。所以对于制度本质的理解,不能够仅仅从其自身角度来诠释,同样也不能仅仅从人类精神的普遍发展规律来诠释。因为制度不仅仅是人类观念、意志、思维的体现,同时也是社会生产方式的反映。因而制度的本质是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活动中所构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系统化、抽象化的体现,其是一种异同点的社会普遍规则,是能够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的系统化规则,也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存在方式。制度的特征也就是历史性和规范性的统一。      

      第二章为制度的定义。首先对于制度进行一个哲学化定义,制度实际上就是一种带有规范意味的实体或非实体的历史性存在,其作为连接人和人、人和社会的桥梁,可以很好地对彼此之间的关系进行调节,采用强制性的方式对人类及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在普遍层面上通过相关定义,将哲学对于制度的定义以及经济学、政治学等其他工具类学科对于制度的定义予以区别,由此来进一步确定从哲学角度对制度进行研究的基础。      

      第三章为制度的本质。本书就从制度定义这个角度出发,通过对制度的本质、系统、功能、演化等进行分析讨论,进而构成一个制度研究系统化的哲学分析框架。本章节就从历史性、关系性和规范性三个方面来对制度的本质进行讨论和说明并明确指出制度从本质上而言,就是一个历史范畴,其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都会有不同的制度形态产生。同时制度作为一种具有中介和整合作用的关系范畴,将不同对象之间的关系紧密连接起来,进而彼此发挥作用。另外,制度还是一个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系统规则,能够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予以规范,同时确定更有效的社会秩序,构建制度和人、和社会之间辩证统一的关系。同时从制度的本质还可以获知,其具有不因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历史发展阶段性和客观性,随着社会的变化以及人类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主观选择性。      

      第四章为制度的系统。本书从制度的内在结构层面上具有创造性地构建了一个制度系统。从完整意义上而言,制度就是一个系统,系统的主要要素为规则、对象、理念和载体。该系统可以纠正我们对于制度的认知偏差,往往我们会将制度认为是一些规则的集合和组合,这种偏差只有通过制度系统定义才能够予以纠正,也能够更好地解决因为这种理解偏差而带来的对制度现象解释的一些缺点。      

      第五章为制度的结构。本书指出制度的结构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二是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同时将这两大类分别从辩证的角度来进行详细分析,另外还针对制度的研究范式进行分析和研究。针对制度结构进行系统化研究可以让人们对于制度的了解更为透彻,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利用制度来实现其功能。      

      第六章为制度的功能。本书提出了制度具有应然功能和实然功能的概念,从理论层面而言,制度应该发挥的作用和现实中制度产生的实际作用是不一致的。制度的应然功能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能够推进整个社会的发展,二是能够实现社会与人协调发展,三是能够实现人的自由化和全面化发展。针对现实中的制度出现阻碍社会以及人发展等现象的具体原因,本文认为主要涉及生产力变化和制度变化的不同步性和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冲突等方面的问题,从制度的异化和制度的失灵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解释。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本文认为制度应然功能的基本途径是将确定界限、形成秩序、提供预期和营造环境等在制度经济学和制度政治学等学科领域看作制度功能的主要内容。      

      第七章为制度的变迁。本书将制度的变迁单独作为一个章节。因为自制度诞生以来,就存在很多变化,而且多是随着社会的更迭和进步而不断改变。本章节针对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和直接动因进行详细叙述,同时也明确指出制度在变迁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约束条件和因素。最后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对制度变迁进行分析和研究。从制度的变迁中获得更多的启示,这样才能够真正地对制度在哲学层面进行深层次剖析。      

      第八章为制度的伦理建设和语言分析。本书还创造性地将制度的逻辑建设和语言分析作为一个章节进行叙述。在本章节中,主要分析了制度伦理建设的内涵、现实意义及实现的途径。另外针对制度的语言进行详细叙述。从目前我国相关学界对制度的研究来看,基本上对于制度的语言分析方面没有过多涉及,相关文献和研究成果也较少。也正因为如此,笔者单独针对制度语言进行分析,希望能够获得一定的成果为以后的相关研究提供一些借鉴。      

      第九章为制度的演化。本书在针对制度演化上予以了充分肯定,其前提为自然历史过程。本章节主要考察了制度的人为自主选择和设计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提出制度演化的主体主要分为民众、利益集团、政府和精英四大类。将制度的演化内容和模式归纳为改良、革命和创新三大类。同时针对制度演化总结出三大规律,分别为路径依赖,量变中的质变和渐变中的突变共存,客观的必然性和现实的可能性统一。      

      第十章为制度的评价。本书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标准:一是制度的合理性标准,要求制度的内容符合制度的内在规律,是否具有一致的逻辑性,在完成其理念指向目标层面上是否从效率等方面对制度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二是制度的合法性标准,要求制度从社会层面所存在的法理基础和价值基础等方面对于制度的合法性进行评价,在制度合法性评价中,需要考虑的问题为制度的价值原则和制度的目标定位。三是制度的现实性标准,这项标准指出制度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作为一项制度,尽管其在理论层面上非常完美,没有任何缺陷,但如果其没有自我实现的能力,或者说实现的代价过大,不具备实际可操作性,那么就不现实。在本章节中也明确指出,需要厘清制度的现实性和制度的现实存在这两个概念,两者之间的差异应该予以明确。在实践过程中,不能够采用制度现实性来辩解现有的不合理制度。     

       第十一章为制度的创新。制度的创新一直以来都是相关学界学者关注且研究得较为深刻的论题。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一些自已的观点。不仅针对制度创新的内涵和特征进行了分析叙述,同时还将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这两个相近的概念列出来进行单独研究,这样一来,就可以有效避免有人将这两种相近的观念混为一谈。制度的创新也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所以针对制度创新进行深入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更多促进整个社会发展的途径和方式。      

      本书的最后结语为走出制度神话,培育制度意识,建设制度文明。通过本文的论述可以明确,抽象的哲学化研究永远都是以现实问题为具体指向的,并且一直都没有离开实践。所以制度的哲学研究不仅仅要着眼于诠释制度,同时还要着眼于改造制度。只有对制度进行有效诠释和改革才能够更好地为当前中国的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提供有效依据,贡献更多的力量。本文在研究的整个过程中,一直都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思想、观点和方法作为制度研究的主要工具,同时还更加广泛地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相关领域学者的研究成果和成功经验,也吸收了我国相关领域学者在近年来对制度研究的一些新成果。      

      综上,制度在理论层面拥有多种多样的形态,在实践层面也拥有极为复杂的关系。那么,要想采用哲学的方式针对这一复杂且具有现实性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而本书则在把握制度的基本概念并对其进行理性化思索的前提下,构建一个制度的哲学分析和研究的框架。为现实社会中的制度创新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基础性理论工作和探索性工作。当然,由于笔者的能力有限,在针对制度的哲学分析和研究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不管是在制度的深层次分析还是在理论概括提炼层面都不够深入,也正因为如此,本书所述观点如有纹漏和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以便本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制度哲学》(ISBN 978-7-5150-2168-3)

      引

      言

      在人类的漫长演变、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制度从无到有很好地体现了社会和人类的发展特性化、本质化,在社会和人类一步步地向前演化过程中,制度也愈发彰显出巨大的价值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制度不仅促使社会更稳健的前进,还促使了人类朝更加文明的方向迈进,在现代社会更趋于繁杂化、个体所需更为多样多重化的当下,制度在社会、人、个体之间的关系协调,冲突化解,矛盾缓和中显现更大的能动性、不可缺失性。基于此种环境和背景,制度从更深层面的认知和探究是重中之重,在全方位和全角度的探析、解读和认知制度中,对各项制度的创新、恪守、运用也才能更加有的放矢,更加严谨严密,进而促进人和社会得以更快速的、合理的科学发展。      

      当下众多的学者从多个层面探究制度,如有的是从经济学角度剖析、有的是从政治学角度解读、有的则是从社会学层面发掘,还有的是从法学视角探究,但这些多是以自身学科为载体对某一具体制度的解读,未着重研究制度本身。所以应综合上述各种探究,不以某个学科为界域,在更宽广的、综合化的层面,即从哲学的理论角度深层探析、探究。      

      一、哲学视野中制度研究的理论定位

      实践是每一种理论探究得以进行的必需载体,因而,要想从更深层面探究制度,就须将全球经济、政治、中国的革新和发展作为实践载体。一个层面是考虑到当下世界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各个国家和地域都积极推行一体化政治、经济以及趋同化的政经制度和条款。如全球性的经济规则体一WTO等。这种一体化、全球化和趋同化并不是指主观意识上的全球化,而是历史的客观表象,是人类在演化中的一致趋向,是个体都参与其中的大势所向。所以说,在如此背景下的制度更替必将生成世界性的效应,即关联到每个国家、地域所推行的制度。另一层面是考虑到当下中国的发展和改革都以制度的革新、创新为先导。而且从深圳、广州的角度来看,中国制度的创新、革新、实现模式、形态等都创下了新高度、新格局,这让制度的实践内涵更为丰富、让制度的认知、了解更为深层化。可以说上述两层面都是在现实实践上为制度的探究奠定了稳固的基石。      

      (一)社会发展呼唤制度意识      

      当下的中国正在改革、发展的征途上前进,制度在该征途上更是发挥着巨大效用。对中国经济、社会所显露的问题,邓小平同志多次着重指出,“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制度是决定因素”“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些制度”,尤其是社会政治中存在的问题“都可以归入制度、体制的问题范畴之中,并深层化的探究”。在面对以往走的弯路、失误时他这样说道:“以往我们有些领导在思想、作风中的问题致使大家走了弯路,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失误,但这些更重要的是组织、工作中的制度有问题……此类制度中存有的问题是全党都需高度警惕、重视的。”对于意大利的一名记者提问如何更好地防范、规避“文化大革命”这种恐怖事件的发生,他更是一针见血地表明“这种问题要从制度方面处理”。      

      在世界范畴内的科学日益更新、经济日趋腾飞、政经也更趋一体化的当下,中国要想从各国间的竞争中崭露头角,在现代化道路上大步迈进,就需要以制度的巨大效用为依托,同时将国家的下一步革新主题构建在制度的发展和创新上。      当下的社会体系中制度的效用是巨大的,但从认知层面来看社会对制度的了解不深,对制度需求、社会发展的理解更为模糊化、散碎化,没有更为系统化、明晰化的认知,差距跨度很大。而且对于制度运用的探究,大多是从理论层面或是从工具角度,很少从世界观层面探析,也很少从制度本质问题上进行哲学性探究,或者从方法论视角予以剖析。往往是将制度作为可用、可定、可取、可弃的外在手段,并未注重制度的存在性、功用的客观性、非主观意志能够转移的必然性,也未关注社会、人、制度间的紧密关联,更未重视制度的不可缺失性,漠视了人、社会对制度的迫切需求。这就致使如下情形的出现:在探讨某一制度时仅仅讨论内容上的某一点,并未重视内容相关的外围要素,如制度是否明晰相关主体、其是否具备外在环境等,而这些外围要素是制度能否高效落实的关键;还有些将制度作为语言的点缀词、抽象词,如在各处点缀、抽象,如在各种私人、公众场合中都将制度挂在嘴边,反复突出其很关键、很重要,但一转身制度就成为空洞的、现实中可有可无的一个词。所以要在实践中真正做到制度的发展、创新,在认知上对人、社会实施理性引导,必须将制度意识的确立当作核心。      

      (二)制度哲学的任务      

      当下众多的学者从多个层面探究制度,如有的是从经济学角度剖析、有的是从政治学角度解读、有的则是从社会学层面发掘,还有的是从法学视角探究,但这种探析多以自身学科为载体解读某一具体制度,是以工具性为切入点的研究。要想对已经很熟悉的制度做到“真知”,当然就要从哲学的视角进行深层剖析。      制度哲学所要完成的任务:从哲学层面对制度深层剖析和反思,消除制度的神秘性,探究制度研究方法论、确立正确的制度意识;从理论角度给出制度存在性、必要性、客观性的解析;以及在研究制度时从制度问题角度切入并构建科学架构,进而支撑起中国制度的发展和创新。      

      (1)历史跌宕起伏的进程中总会有骤变,此时哲学将会修正研究的对象,而这种修正是以各类科学资信、成就总结、经验实际的汇总为依据。这样就可以探寻出生产活动中最高效的方式、处理好关乎民众利益的社会矛盾,进而在政治、社会制度构建中推进社会的进步。从哲学层面对以往经验、事件作出的剖析,将会成为社会最为先进的部分并更改活动的缓急轻重,也将为新战略的订立提供依据并在社会、科学、政经等界域内构建新活动的新架构。若漠视民众未来问题和社会关系改革的深层哲学理解,将会使国家体制消亡、国际地位丧失,最终酿成历史惨剧。      

      (2)作者觉得在哲学对象的界定中,应将其作为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所表现的认知、实践活动的基本性学说。也就是将探究哲学核心原理、存在形态、方法、存在性、统一问题如时空和运动问题作为基础。      哲学界域中之所以将逻辑学、认知论、辩证法间的关联作为必要研究,是遵从认知和实践活动的统一原则,即以逻辑学、认知论、辩证法的原则来探究哲学。因而哲学探究的第一难题就是剖析辩证法、逻辑学,从方法论原则层面阐析科学认知活动发展及实践技术的加强。      

      (3)对认知和实践活动中所生成的各类哲学中的基础性问题,从哲学层面、历史角度予以探析,能更好地评定、评估杰出哲学家探究的哲学原理及其解析水平与贡献,阐述各个时期哲学的认知发展阐述。而对于各个历史时代的哲学知识架构、哲学基础的特点,唯心、唯物两大主义给出的解析都可以从哲学资料中窥见一斑,并了解此类知识体系的综合辩证架构。当然也要揭示辩证法的发展理论、社会和自然体系的发展组织机制以及其交互作用规律。同时揭示社会、自然的作用规律时也可参照自我发展原则,就像大家所了解的经济、社会关系也会因生态、能源的危机而受到约制一样。      

      (4)从社会哲学层面来看,对社会的探究就是对各类活动、各种社会关系的探析,是对社会整体的形式和内容的交互作用模式、社会关系的研究,并且在考量活动目的性和特质性的同时,将自然研究原则作为探究方法论的基础。从科学解析角度侧重社会架构的构建、运转等多样化的测定方法。阐析意识的积极效用、目的性,要着重剖析其给社会客观规律作用机制带来的影响。从认知论角度阐析第二性、第一性的东西间的依存关联;意识或精神的、主观的、自然的、客观的、物质的东西间的依存关系。而此种阐析对社会体系的发展和运作模式的探究而言是不充分但重要的知识。     

       每一民族所历经的多类活动中,其历史特性、命运特点各不相同,但形色迥异、多变多样的活动可能会映射历史必然性,而且其差异化、特性化的组织架构促使不同种类文明的诞生。从时代角度来看,以往的社会是在某一独立地域、特殊地区构建而成,当下则有了将人类看作特殊化、整体化的构建条件。经济发达国家在人口、环境、生态、政经、军事、能源都表现严峻态势,在对立恶化情形的前提下,试着在别国强行灌输自身价值观念、经济社会制度,这种地缘政治的侵入将会增大各国家、地域的动荡和不安。      

      从认知层面来剖析制度可知,以往民众对其所显露的自发效用存有过于依赖、过度迷信并将其神话的想法,觉得在实践中制度的主体无须努力就能够彰显制度的现实性。特别是看待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制度时,都有上述这种“神话”的认知,而要想消除该种错误认知就需要以制度的理性认知为武器。不过从另一层面来看,制度的意识也较为薄弱,在运用中有过度、滥用的情形,并未充分地尊重制度,总期许在制度之外获取私利及额外收益。我国历史上的人治理念同这种对制度的超越思想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这让制度的“神话”破除变得更为艰难,重新树立意识上的制度也是困难重重。而且缺失社会意识对制度的发展、创新支撑,再怎样创设制度都将形同虚设难以实现。      

      解决制度本质性问题是其理念的核心,即解决制度的存在必要性、制度的存在性以及制度能够成为制度等问题。从哲学视角来审视制度理念的核心部分可知,人为了更全面化自由发展所依托的中介就是制度。不管是人、社会的和谐共进,还是社会、人的协同发展,制度的保证都可看作人在实现全面、自由、发展中所需的媒介。当下社会体系构建的制度都遵从上述核心理念,不过因制度主体的获益矛盾、个体异同,有些制度同该核心理念相接近,有些则相远离,还有些则是根本背离。作者觉得,客观层面上的制度所存在的核心理念、实现中的偏差都是极为真实、客观的。      

      当下,全球各国、各个地域所推行的制度创新成了大趋向。对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达国来说,他们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步同制度模式能否匹配的难题;对社会主义经济欠发达国如中国来说,则有市场、计划的争夺,以及如何学习市场的良好运用和推进市场化。从社会形态角度来看,制度问题上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之争,应以实践检验、验证制度创新。也就是说理论是支撑各个层面进行制度创新的关键,而哲学是从更深的理论层面发挥支撑效用。      

      中国急迫需求哲学理论的有效支撑,因为近40年国内所推行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构建、市场经济同社会制度的融合等都是制度的一种创新,而且是创新成功的楷模。当下,我国迈步在制度全面创新的新阶段,经济和政治的体制都有深化、推进、稳步、突破等新需求,社会层面如科教、文体、社保等体制上的创新也有新动向。现阶段国内的国情复杂,只有应对好重大性、原则性问题之后,才能更好地实现制度的创新,如在社会维稳的前提下推行何种制度创新才能焕发出新活力;社会在朝向发展目标努力时怎样推进制度创新才会有更强劲的动力;制度中的创新选用何种模式能够有较好的落实性、实现性、进步性等。 

       基于上述种种背景分析可知,中国要继续向前推进发展、推动改革,就要为制度的创新从理论层面予以强大的支持,而且这种支持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

      二、哲学视野中制度研究的主要内容

      有道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同样一个对象,观察的角度不同,其表现的内容与形式也就不同。现代量子物理学更是以科学的研究表明,研究方式、研究手段的不同,其研究结果也就不同。那么,我们从哲学的视野中认识制度、研究制度,自然会有哲学视野中制度研究的内容。

      (一)研究对象的确立

      以制度为对象,就是把制度本体置于研究视野,把“制度”作为一个哲学概念来研究,研究其内涵(而不仅仅是它的外延)、本质、功能及规律。 

    因此,本书不局限于研究具体的制度,比如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更不局限于研究具体制度的具体内容,而是从这些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制度中,抽象出一个“制度”来研究,将制度放在哲学这一研究层面,从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角度考察制度。

      哲学的真正社会功能,在于批判现存的东西。由于以哲学视角来研究制度具有超验、反思的性质,批判性就成为其内在本性和学科品格。反思是在原有知识基础上的再思考,它必然带有一种审视、思索、追根溯源的要求。这样一个过程,也就是批判的过程。哲学讲的批判不是对某些现象的简单否定、谴责或抱怨,它是指思想上的一种最终努力,即不满足于不加思考地接受那些占统治地位的观念、行为和社会关系,而是力图协调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它们的普遍观念与目标相一致。用发展的眼光对它们进行推论,区别现象与本质,考察其基础并真正地认识它们。从哲学视野中的制度来说,它不是有关制度的一般知识,而是对制度存在及其意义的批判性的反思,即它所研究的不是制度现象的实然情景,也不仅仅是制度现象的应然状态,而是制度实然和应然的最终依据和理由,是对制度存在及其意义的必然性的探寻,是对人、社会与制度的相互关系在自己时代水平上的根本性认识和理解。 

      (二)理论框架的构建 

       在对基本理论进行探究的过程当中,从哲学的角度来说,重点是探究制度的本质、结构、作用以及演变历程等。       

      关于制度的本质。古往今来,一直都有制度的存在,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地为适应社会而做出改变,制度的内容会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制度还具有中介和整合的作用,联系整理互相之间有关系的事件或东西,使其产生一定的效果。此外,制度能够使社会上人们的行为更加规范化,它使用了一种强制性手段,使人们之间具有更好的关系,进而维护和完成社会秩序。总体来说,制度和人及社会密切相关。对制度的产生来说,它是不会按照人们的主观想法而改变的,它始终坚持其存在的客观性,但同时,它是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的,这也可以说其具有主观性。      

      关于制度的结构。要是从宏观的角度来说,制度算是一种体系,一个系统,绝对不只是由那些简单的法规组合而成的。几个重要部分,如规则、理念、对象以及载体,构成了制度这个大的系统。对制度系统来说,只有对其进行了完善才可能具有完成制度的本事。      

      制度具体体现在规则上,就是人们平时所说的制度;制度所包含的地方以及所针对的东西被称为对象。例如,政治方面的那些关系就是政治制度的对象,经济方面的那些关系就是经济制度的对象;理念在制度中也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它能够表现制度的价值及其针对方向,一个制度在不一样的理念指导下能够表现不一样的含义。平时人们在评价一个制度时,会说这个制度好,那个制度不好,这主要是因为每个制度所包含的理念不一样。制度还需要载体具体表现,一般来说,一种载体对应一种制度形式。例如,用法律、规章及习惯作载体时,制度就被具体表现为法律、规章以及习俗;当用不能言说的心理认可作载体时,就产生了如今所说的潜规则。     

       关于制度的功能。重点研究针对制度的应然能力,即探究讨论一个想象中的制度能够产生的效果。根据实践结果来看,制度的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促进了人和社会共同进步、促进了人们发展的更加自由和全面。在本章节中,将制度经济学和制度政治学里的确定界限、出现秩序以及提出预期等这些内容当作完成制度作用的基本方式,而没有当作原本认为的制度作用的内容。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实行一个制度时,它也不会一直表现好的一面,还会表现不好的一面,这主要是因为制度和社会之间产生了矛盾,它们之间的改变没有同步性,还可能是因为制度没有发挥出该有的作用或制度发生了不好的改变。      关于制度的演化。在制度的演变过程中,它既会随着社会的改变而改变,也会随着人们对其刻意的改变而改变。从一定的方面来说,制度的演变过程是必然发生的自然历史阶段,和社会的生产力发展之间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在制度演变的过程当中,具有一定的主体,利用一定的动力推动,使用一定的模式进行,因此在此过程中是有规律的。像人民群众、企业集团、政府和精英都属于制度演化过程中的主体,演化的模式也有三种,分别为改良、革命和创新。制度演变过程中有三个方面体现了规律性,即制度各方面是客观存在的,为适应历史必定会发生的,以及制度的统一和矛盾并存。      

      关于制度的评价,至少应该关注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合理性,重点是对制度的本质来说的      合理性是指制度所包含的内容是否与制度本身内部的规律相统一,比如,制度在逻辑上有没有一致,能不能将制度的内容和目的表现出来,有没有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在落实过程中有没有效率。总体来说,就是制度能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促进人和社会共同进步以及使人们的发展全面且自由。在以上的内容中,加入了“制度僵滞”这一名词,它由合理性顺带产生,与其为相对应的关系。一个制度若存在僵滞现象就会阻止社会的进步及人们的发展。      

            2.合法性,重点是说制度存在于社会中的法理和意义      对制度来说,其合理性是关心一个制度怎样实现其存在的价值,而对其合法性来说,则是关心为什么要选择使用这个制度。在以上的内容中,加入了“制度的非中性”一个名词,它由合法性顺带产生,与其为相对应的关系。对每个制度来说,它们所收获的成果会随着制度主体在制度环境中地位的改变而改变,它们有时候甚至是相互对立的,这与制度的价值选择和目的有很大的关系。      

      3.现实性,“现实性”和“现实存在”是两个概念不同的名词      制度的现实性就是一种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具有的可操作性,它对制度来说不仅要求理论上的完善还要求在现实生活中具有自我的可实现性和可操作性的。在本章中提出了一个和制度现实性相反的理论概念,就是“制度成本”,因此不可以使用制度的“现实性”辩解维护现如今存在的不合理制度。      

      三、哲学视野中制度研究的基本方法      哲学视野中研究的基本方法是分为几个部分的,首先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再借用科学手段,最后在哲学的视野审视有关制度中不合理,不存在的根本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的制度分析      

      对于研究马克思主义制度最基本的方法就是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制度和人、社会之间等几个方面,不断研究它们产生、发展、客观历史的过程。在这不断研究的过程中就会实现对制度本质的阐述。这是最基本的方法也是最经典的方法。所以说这就是诺思给予马克思制度分析最高的评价,也让世人由衷地尊敬和佩服马克思。诺思认为马克思的制度分析框架是至今最为完善、最为先进、最有说服力的,因为它包含新古典制度分析框架中没有的制度、产权、国家意识形态等元素。它同时也为生产制度和新科技做出了重大贡献,充分地调节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在物质丰富的今天,在充斥形形色色的物质至上、金钱至上等种种思潮的今天,人在金钱世界、物质世界面前丧失自我,甚至变为奴隶,如何匡正这一错误的观念,为现代社会重塑现代人文精神价值,成为当今思想界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从马克思哲学实践观念出发,可以认为马克思哲学实践观中的“实践的自觉能动性”的观点,有着重要的现代人文价值。本书是从马克思实践观为现代人自我理解提供的新思维方式、重建生活世界提供的新思路以及为现代社会提供人文价值追求的新视角三方面对此一一阐述。      

      首先,实践观念开启了对人自我理解的新思维。西方传统哲学从柏拉图开始到黑格尔发展到巅峰,一直以追寻存在背后真实的终极存在为哲学的最终目标,并因此形成了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这种传统哲学的思维模式认为人的存在,在于人之先在存在的本质性,人之本质性决定了人的一切,人的发展也受存在之所以存在的实体的制约。在此意义上,知性化的实体本体论代表着一种从“原则”出发的“教条主义”思维方式。这样的思维模式只看到了人的本质性,结果势必会瓦解分裂人的现实生命,抹杀人的多样性,导致了对人的抽象化理解。      马克思哲学提出了实践这一划时代的观念,开启了一种新的哲学思维模式,一种对人的现实性理解的新思维模式。      

      马克思哲学实践观念认为,实践是一种人自觉能动的创造的目的性活动,在实践的过程中,人不仅创造了人的外部世界即人的对象世界,而且也创造了人改造了人自身,即实践不仅创造了人的生活资料,也创造了人的生存价值,从这方面来说,实践是人之为人的基本规定性,人从事什么样的实践,以何种实践方式,也就与之对应的生存特性和生活状态。      

      从以上理解,可以看出马克思哲学中实践观念为正确真实理解人的生成本原提供了最强有力的基础。因为在马克思哲学实践观念中人为其自身的生存提供了所有的创造物,也可以说人是其自身活动的创造者,同样基于实践观点的这种理解,人不再从先验就存在的实体中寻找存在的根据,而是自己创造自己的一切,自已就是自身的创造者。      

      这种创造了人自身的实践,是一种集各种矛盾为一体的人的创造性活动,包括物质和精神、个体和社会、目的和因果、过去和未来等。在这种实践中,人通过实践,改造了自然对象客体,使自然对象即客体打上了主体的烙印,不再是原来单纯的客体;同时原来在传统哲学思维中属于自然一部分的,在自然界面前被动的人,经过实践活动,相反地使自然变成从属于人这一主体范畴的客体。故正是实践,改变了自然与人原有的顺序,这与原来传统哲学中实体决定并给出了人及其一切的思维方式大大不同,可以说正是实践观念给出了人,人是把握人自身并给出人未来空间一切的主人。人的这种集种种矛盾于一体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使人具有鲜活的现实性,而不是传统哲学中抹杀人的多样性,只从决定人真实存在背后的唯一存在去理解人的单一、抽象的存在,而使人这一动物与其他动物一样既有着本真的存在,又有本质的不同,人与自然同时存在,但又高于自然,超越自然,人是自然和其他动物的主宰。     

       其次,实践提供了重建“现实生活世界”的新思路。在西方传统哲学视野中,一直以来哲学都是将世界作为客观对象思考,因而形成了这种固定的对象性思维,这种对象性思维方式在整个哲学史和人类的科学发展史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哲学对现实生活世界的遗忘,因此现代哲学史上“重返生活世界”是现代哲人的广大呼声,马克思哲学的实践观在这一领域有着更为合理和深沉的思考。      

      马克思实践观所关注的研究领域是人类生活实践和人类文化。这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传统是分不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传统是历史生活本文和文化本文的紧密结合,如马克思哲学的重要著作之一《资本论》,是马克思在对他所生活之前的历史生活文本的深刻剖析。再如马克思哲学另一重要著述《德意志意识形态》,则是对“文化文本”所作的权威性批判。并且,历史生活文本剖析和文化文本批判在其著作中均不是彼此隔离,单独使用的,而是相互交织和交相呼应的,正是因为马克思哲学把人类生活实践和人类文化作为其哲学理论的关注主题,所以才使马克思哲学获得存在和发展的生机。      

      马克思哲学的实践观开辟了对生活世界的新的综合性研究方式。之所以称这种研究方式是综合的,是因为它既非单一抽象的理性思辩,也非唯一片面的经验分析,而是两者的结合。这种综合的研究方式是对现实生活世界的把握,而人类的现实生活世界把人类实践活动特征、对人的世界存在的精细事实描述和结构分析是其重要内容。并且这种综合的研究方式也一定是开放的,因为人类历史生活实践和现实生活世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有丰富流动性,这种不断发展变化和丰富流动性要求理论必须与现实社会生活实际、与现实文化各部门加强对话与交流,才能不断校正和深化自身的理论内涵。故马克思哲学实践观点把现实生活世界作为哲学世界,意味着哲学不再是神秘的,独立于生活世界之外的,而是从属于现实生活世界和人类实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也就是说哲学也不再只是追求对世界的解释,而是对生活世界的改造。所以,实践观念为人们提供了人文精神重建的新视角。      当代哲学在对传统哲学的激烈反叛中,充满了怀疑、敌视与嘲弄,直接造成了人文精神在哲学中的丧失,因此直面人文精神的危机,重构人文精神,是当代哲学中不可回避的主题。马克思哲学提出了实践观点,并把实践活动作为人最基本的价值创造活动,为当代人文精神的重建提供了新的视角。      

      马克思哲学实践观点把内在的精神追求视为人文精神的价值理想。一直以来,传统哲学以超越实体为终极支撑,追求对极端超越的绝对化的价值理想追求,这种绝对化的价值理想追求是一种外在于人的精神追求。马克思实践观点与此不同,马克思实践观点是从生活实践出发,认为人自身就是创造者,人需要价值追求,但自身的价值理想追求已不再需要外在超越实体做支撑,甚至不再需要与这个实体相关,而是立足于现实生活世界,树立对生活世界的自觉理解,并在对有关生活现实的批判中,树立其真实的价值理想。因为人的本性就是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这意味着,人首先是一种“自由”的存在,具有一种永远不断超越束缚,追求自身幸福、创造自身价值的“自由精神”。而与此不同,正像人则通过实践活动把生命变成“自我肯定”的自由存在,使生命摆脱了自然的绝对控制和主宰,可以说,“人就是那个其行为无限‘面向世界’未知者”。由此可见,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念,与其他哲学观念对人文危机的消解不同,是深扎于现实生活世界中,遵循现实生活世界自身的顺序,在批判中发现新,在批判和改变中,树立真实的人的价值理想。      

      在马克思哲学实践观点中,消解了抽象原则与刻板教条,实现了人生丰富具体的多维度回归,实现了对人生多元开放精神的追求。马克思哲学实践观念认为,人的现实生活生存总是处在特殊的、特定的历史生活条件之下的,不存在超历史的限制,人、人的实践活动目标以及人生道路都是多样性的,不能把人、人的实践活动目标以及人生道路统一在唯一的模式下,人生的境况也不是仅仅只有一种改变的方式,人的生活也未必只有一种状态,而是人存在的矛盾的多样性决定了未来的人生有多样性的可能,因为,实践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活动,因此马克思哲学实践观提出,使马克思哲学与以往任何一种刻板和机械的决定论都不同,它不再是以往绝对一元化单一的固定思维方式,可以说,马克思哲学实践观中的哲学,真正体现了哲学对真实无伪的人的现实生活境界的精神追求。      

      马克思哲学实践观点,反对纯粹自然功利的价值理想和人生信念,对于匡正当今错误的价值观有着根本的指导意义。自然功利的价值信念是指人存在和生活的领域,仅仅是满足自身有机体需要的活动发生作用的领域,生产力效率被作为对人的生命存在的唯一责任,而生命人文价值追求被抹杀,人的理想追求被吞没,在这种价值指导下,人不可避免地会走向另一极端,对虚无的价值信念的迷误和片面追求。而在马克思哲学实践观念中,实践是指人在现实生活中创造所需要的物质资料和精神生活资料,人所从事的实践不仅包括物质实践,也包括精神实践;实践所创造的不仅有物质生活资料,也有精神生活资料。人正是在这物质与精神,现实与未来等多种矛盾中真实体现自身的价值,离开了实践的多样性,就不是人的真实存在,也不是真实的生活世界,因此可以看出,马克思哲学中的实践观念,提出了一种新的哲学的人文精神,是一种立足于现实,却不陷入现实功利,追求未来理想却不陷入虚幻的真实的哲学精神。      

      综上所述,马克思哲学的实践观念开启了对现代人理解的新的思维方式,提出了重建生活世界的新思路,为现代社会提供了重建人文精神的新视角,有重要的现代人文价值。      马克思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最为重要,所以它从生产关系方面进行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产品的分配方式,最重要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根据不同社会的不同生产关系,马克思把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及社会主义社会这五个阶段作为人类发展史。      

      制度的理论起始点和客观现实发展的过程相一致,也就是说认为历史和现实是相同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制度分析的最大优点。恩格斯说过:逻辑思维是最好的方法,但是它依旧是历史的方法,它只不过没有了历史存在的形式和容易被打乱的偶然性,思想的产生必定是历史的产生,而思想的发展就是历史抽象,前后统一的现实反映而已。探究制度时,一定要结合实际,将其与社会紧密结合,不能过度抽象化地认识制度,制度是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必然产物,我们应针对不同历史时期的制度进行哲学角度的剖析,剖析其是在什么社会环境下产生的以及其表现形态。进而能够从根本上认识并掌握制度的产生过程、存在的背景条件以及其发展的状态。由此可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剖析制度是本书利用的探究办法。     

       (二)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借鉴      制度包含很多方面的内容,如政治、经济等,比较复杂。对制度的探究来说,极具跨学科这一特性。为使读者能够更好地、全方面地了解制度,本书分别从多个角度剖析制度,利用了很多经济学、社会学等理论的探究办法,尤其关注了很多学科已经探究出来的结果,努力做到能够对制度进行全方位剖析,并对其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比如说经济制度,它是制度中最基础的,因此在对经济制度剖析过程中所用到的所有方法都可以用到其他的制度上;制度在演变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牵连一些利益方面的问题,进而使政治环境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因此制度和政治的牵连非常密切,一定要从政治学角度对制度进行剖析;在设计制定制度评价的一些要求过程当中,借鉴政治学中的某些模式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要想了解在制度的演变过程中致使社会发生改变的因素,必须从社会学的角度剖析制度。本书在对理论进行剖析时还可以借鉴西方政治学内容中的一些理论,如公共选择理论、合法性理论及系统功能理论等。本书使用的方法还是比较全面的,在对制度各方面进行剖析时,主要都是侧重对其进行深层次内容的探究,还考虑到了其各个方面的内容,无论是其组成要素还是其形态内容。      

      这里要特别指出,法哲学的主要内容是从哲学的角度帮助了解认识法律,也可以说是站在哲学的角度,利用其理念和办法对法律进行剖析,这种探究方式已经在多年的不断完善过程中变得比较成熟。而对于法律来说,它能够使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具体的体现,因此本书在对其进行探究的过程中,在探究方式以及理论上,学习了一些法哲学内容。      

      (三)哲学的视角与哲学的方法      

      在对制度进行探究时,应该适时地从哲学的角度或以哲学的方法考虑或解决问题,探究制度的含义、规律、理性定位及价值定位,这能够让人们对制度有一个更新更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无论是在制度政治学还是制度经济学都应该从制度哲学的视角考虑问题。用这种方法探究制度,在制度哲学各个方面的探究过程中都是非常的创新。      

      在用哲学的方法探究制度时,各个方面都应用哲学的办法进行考虑,使哲学存在的意义得到深刻体现。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对制度的探究过程主要是针对其本身。所说的制度本身也包含过去和现在真实存在过的那些制度表现,但是它并不是把存在过的各种各样的制度陈列出来,它使用的办法从根本上来说是反思。在哲学中,黑格尔曾说,反思就是再次反复地对原有的思考进行思考,其中思想本身就是其主要内容,反思需要重新审视,重新思考,追根求源。这样对哲学制度来说,其特征就显而易见了,它探究的对象非常普遍,也非常稳定,同时还具有间接性。对于哲学制度的一些观点的超越的特性而言,是由反思的特性决定的。对哲学制度来说,它不仅关心表面的东西,更关心制度现象深层次的因素。         因此,本书在探究中会尽量地把制度的基础精神和现有的模式分辨出来,使哲学的知识作用和价值作用相互结合,在对制度进行创新和落实的过程中,时刻关注人们对制度的评价和制度产生的作用,从而使制度在实现过程中更加人性化。与此同时,从哲学的角度探究制度时,一定要凸显“问题意识要以我们现在正在做的事为起点,联系实际情况考虑问题。虽然没有刻意探讨制度的各方面,如探讨制度创新理论基础的建设、制度创新主体的培养以及制度创新环境的创造等,但是这些问题一直存在于我们对制度的探究过程中。希望对制度进行理论探究的这一行为能够给我国的社会带来好的影响,能够为我国的制度创新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甚至能够在全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哲学视野中制度研究的学术起点      

      从哲学的角度探究制度时,不可避免地利用了其他各国的理论成果和经验,只要和制度探究有关的成就,无论是哪个国家,我们都应该对其进行了解,遇到好的方面,我们也应该借鉴,为我们以后的制度探究工作做准备。      

      (一)国外理论界对制度的研究状况      最开始对制度进行探究的是古希腊的学者,之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西方那些学派都对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究和讨论。      

      对尊崇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那些大作家来说,他们在对制度的探究过程中,都遵守历史唯物主义,他们从宏观的角度及历史的角度对其进行探究,为如今的制度探究夯实了基础。而对于西方古典的经济学来说,往往是将制度看作不会改变的,并且早就已经知道的,和马克思主义时期的一些经济学家一样,都是不考虑那些可能会改变的地方。马克思不赞同其观点,他觉得制度是在不断变化的,不论是制度还是经济和法律,都会随着社会的改变而改变。      

      西方制度经济学家如熊彼特、诺斯、奥尔森、哈耶克等人对制度以及有关方面的探究与以往不同,他们从微观的角度对经济的状况进行了剖析,这还是在微观经济学的范围,他们所探究的方面与制度的本身并没有任何联系。但是他们这一探究过程还是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的资料,也使人们对以后的探究有了其他视角。      

      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在对制度的含义、制度的组成、制度的演变、制度的创新、产权制度理论以及制度和经济之间的关系进行探究时,从制度、产权等许多方面对其进行了探究讨论;现存的一些具有比较成熟理论框架的理论和模型有理性选择模型、自发秩序理论及路径依赖等,它们都经过了很多年的演变,利用了许多基础概念,如局部均衡分析法、不完全信息及契约等。它们能够使人们很好地了解制度的起始源头、含义、包含范围、演变以及制度和经济之间的联系等许多方面。在新制度经济学里有一个典型的人物,他就是诺思,他具有非常前沿的思想,他在对经济进行剖析的过程中把意识形态当作内在生成的改变量,将让经济学者为难了很长时间的问题处理了;还有科斯,他运用了自己创造的交易成本概念对市场和集团的工作进行了探究,使制度的探究方式得到了创新。  

      (二)国内理论界对制度的研究状况 

      由于当代中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是各项工作的中心,加之20多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使国内理论界对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经济制度的研究以及制度在经济改革与发展中的形态、作用等若干问题,而且大量介绍和借鉴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与理论观点,并且把这些观点应用于对中国经济问题的实证分析上。如经济制度的变迁过程及其原因、不同制度模式的经济绩效、经济发展中的制度成本、体制转轨的途径、产权改革的模式等。中国社会科学院张宇燕的《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汪丁丁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创新》、武汉大学程虹的《制度变迁的周期》、复旦大学韦森的《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等,都是这方面比较系统而又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当然,在政治制度的其他方面也有一些很好的成果,比如上海秦德君所著的《政治设计研究:对一种历史政治现象之解读》,对于政治制度方面的需求与供给矛盾作了比较好的描述,对于政治制度中存在的“演进性”与“创制性”的制度悖论也作出了一定的理论解释。还有相当多的学者在现有学术研究空间下,巧妙地运用了政治制度与行政管理体制之间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关系,对于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做了很多有价值的、探索性的制度设计与制度分析。            

      (三)从宏观角度对制度的研究状况

      从当前的研究现状来看,社会科学中的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对制度的研究,其关注的大多是在各个领域的具体制度的内容、运行及相互关系,没有专门对制度本身进行必要的研究,这也与其学科的性质和任务有关。但是更进一步地发展制度研究必须基于综合性的研究,也就是说必须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超越学科之间的界限,综合各学科有益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才能在更加宏观的层面上进行新的综合与研究。正如著名新制度经济学研究者思拉恩•埃格特森所指出的:“经济制度涉及正式和非正式规则的建立和实施效果两个方面。因为这些规则的建立和实施是政治和社会进程的结果,所以研究制度的变化显然必须打破法律和经济史以及政治学、社会学和人类学自成体系的研究领域。”经济制度尚且如此,更何况制度本身。

      所以,近年来,也逐渐有学者开始从宏观角度研究制度。中国人民大学林岗、张宇主编的《马克思主义与制度分析》,山东大学鲁鹏所著的《制度与发展关系研究》、北京大学董建新的博士论文《制度的经济哲学研究》等都属于从宏观角度研究制度问题。还有的学者提出了“制度文明”的概念和“制度伦理学”的概念,也取得了相当的研究成果。中央民族大学邹吉忠对制度的研究始于哲学,但最后却落脚于价值学和文化学研究,其《自由与秩序》一书中有一个很明确的副标题“制度价值研究”。

      但总体来说,目前从宏观角度研究制度的还比较少,从哲学层面研究制度的就更少。即使有些研究涉及宏观性的问题,但其研究的角度与方法也主要是政治学、经济学的而不是哲学的。当然,所有这些研究都为本书的写作提供了丰富和宝贵的材料,是本书进行哲学层面探索的重要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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